结直肠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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瑞戈非尼片

瑞戈非尼片

处方药

40mg 28片/瓶

1.适用于治疗既往接受过以氟尿嘧啶、奥沙利铂和伊立替康为基础的化疗,以及既往接受过或不适合接受抗VEGF治疗、抗EGFR治疗(RAS野生型)的转移性结直肠癌(mCRC)患者。 2.既往接受过甲磺酸伊马替尼及苹果酸舒尼替尼治疗的局部晚期的、无法手术切除的或转移性的胃肠道间质瘤(GIST)患者。 3.既往接受过索拉非尼治疗的肝细胞癌(HCC)患者。

老挝

1.推荐剂量

  • 推荐剂量为160mg(4片,每片含40mg瑞戈非尼),每日一次,于每一疗程的前21天口服,28天为一疗程。持续治疗直至患者不能临床受益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反应。
  • 瑞戈非尼片应在每天同一时间,在低脂早餐(脂肪含量30%)后随水整片吞服。患者不得在同一天服用两剂药物以弥补(前一天)漏服的剂量。如果服用瑞戈非尼后出现呕吐,同一天内患者不得再次服药。

2.剂量调整

  • 出现以下情况中断瑞戈非尼治疗:

-2级手足皮肤反应(HFSR)[掌跖红感觉异常综合征(PPES)],尽管剂量减少,但复发或在7天内没有改善;对于3级HFSR,中断治疗至少7天。

-2级高血压症状。

-任何3级或4级不良反应。

-任何程度的感染恶化。

  • 将瑞戈非尼的剂量减少到120mg:

-首次出现任何持续时间的2级HFSR。

-除感染外,任何3级或4级不良反应恢复后。

-对于3级天冬氨酸转氨酶(AST)/丙氨酸转氨酶(ALT)升高,在潜在益处超过肝毒性风险的情况时。

  • 将瑞戈非尼的剂量减少到80mg:

-在120mg剂量下再次发生2级HFSR。

-120mg剂量下的任何3级或4级不良反应恢复后(肝毒性或感染除外)。

-对于3级天冬氨酸转氨酶(AST)/丙氨酸转氨酶(ALT)升高,在潜在益处超过肝毒性风险的情况时。

  • 出现如下情况,永久停用瑞戈非尼。

-不能耐受80mg剂量。

-天冬氨酸转氨酶(AST)/丙氨酸转氨酶(ALT)高于正常值上限(ULN) 20倍。

-任何AST或ALT超过ULN的3倍,同时胆红素超过ULN的2倍。

-尽管剂量减少到120mg, AST或ALT的再次出现仍超过ULN的5倍。

-对于任何4级不良反应;只有在潜在收益超过风险的情况下才能恢复瑞戈非尼的服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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