瑞戈非尼片
瑞戈非尼片
40mg 28片/瓶
1.适用于治疗既往接受过以氟尿嘧啶、奥沙利铂和伊立替康为基础的化疗,以及既往接受过或不适合接受抗VEGF治疗、抗EGFR治疗(RAS野生型)的转移性结直肠癌(mCRC)患者。
2.既往接受过甲磺酸伊马替尼及苹果酸舒尼替尼治疗的局部晚期的、无法手术切除的或转移性的胃肠道间质瘤(GIST)患者。
3.既往接受过索拉非尼治疗的肝细胞癌(HCC)患者。
1.推荐剂量
2.剂量调整
-2级手足皮肤反应(HFSR)[掌跖红感觉异常综合征(PPES)],尽管剂量减少,但复发或在7天内没有改善;对于3级HFSR,中断治疗至少7天。
-2级高血压症状。
-任何3级或4级不良反应。
-任何程度的感染恶化。
-首次出现任何持续时间的2级HFSR。
-除感染外,任何3级或4级不良反应恢复后。
-对于3级天冬氨酸转氨酶(AST)/丙氨酸转氨酶(ALT)升高,在潜在益处超过肝毒性风险的情况时。
-在120mg剂量下再次发生2级HFSR。
-120mg剂量下的任何3级或4级不良反应恢复后(肝毒性或感染除外)。
-对于3级天冬氨酸转氨酶(AST)/丙氨酸转氨酶(ALT)升高,在潜在益处超过肝毒性风险的情况时。
-不能耐受80mg剂量。
-天冬氨酸转氨酶(AST)/丙氨酸转氨酶(ALT)高于正常值上限(ULN) 20倍。
-任何AST或ALT超过ULN的3倍,同时胆红素超过ULN的2倍。
-尽管剂量减少到120mg, AST或ALT的再次出现仍超过ULN的5倍。
-对于任何4级不良反应;只有在潜在收益超过风险的情况下才能恢复瑞戈非尼的服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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